2011中国女性品牌推介活动评选办法

日期:2011-01-26 浏览:396 来源:品牌中国网

  一、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第一轮公众投票(2月12日-2月26日)

  第二阶段:第二轮公众投票(3月1日-3月15日)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3月18日以后)

  第四阶段:颁奖晚会(4月18日)

  第五阶段:后续推广(4月21日-2012年4月17日)

  二、评选权重

  网络投票15%权重;短信投票占35%权重;专家投票占50%权重;

  三、人物奖评选标准

  1、公众影响:个人行为和事迹对社会产生积极而持久的影响力,成为大众学习的榜样和楷模,对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等产生重大推动力。

  2、精神价值:倡导或引领了时代精神,对振兴女性精神做出了巨大贡献,鼓舞更多女性自强自立。

  3、商业价值: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做出了卓越贡献,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等,带动区域或产业发展。

  4、创新价值:持续在某领域里推动变革,不断发现和创造新价值。

  四、产品奖评选标准

  1、自主品牌:企业对建设自主品牌体系有明确的规划,产品的核心技术、主要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行业地位:品牌在行业内具有强大影响力,业绩持续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行业中提出突破性的品牌主张。

  3、品牌活跃度:企业本年度发动一系列品牌运动,品牌形象不断深化,品牌创意不断创新,对行业成长有明显拉升或带动作用。

  4、社会责任:诚信经营,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五、绿色通道

  组委会设立了“绿色通道”。有特别影响的候选人,在正常的评选流程之外,经过评委会办公室初审,由3位以上评委及2位往届中国十大品牌女性联合推荐后,可直接进入专家评审流程。

  “绿色通道”截止日期: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