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议案摘报由大会秘书处议案组编印发布,(第436号)关于制定自主品牌促进法的议案跟制定旅游法、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商业秘密保护法的议案等一起,报送财政经济委员会。摘要如下:
姜明等30名代表提出:对品牌进行保护,并不仅仅是对商标注册上的保护,更需要从法律上对品牌进行保护和扶持,尤其是对正在发展中的中国自主品牌。建议制定自主品牌促进法,严惩危害品牌行为,重点保护和监测自主品牌。

代表议案摘报传真件

代表议案摘报传真件
在2008年两会期间,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呼吁制定《自主品牌促进法》,支持保护自主品牌,并委托全国人大代表、天明集团董事长姜明提交了关于制定《自主品牌促进法》的议案,并且得到了原贵州省省长、新任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石秀诗等数十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
品牌中国产业联盟作为一个以“促进中国自主品牌发展为己任”的民间机构,奋斗目标是“品牌,让中国更受尊敬!”,早在2007年8月8日首届中国品牌节上提出倡议:
我郑重承诺:将以实际行动支持国家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战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自主品牌产品,在没有自主品牌产品情况下,优先购买华人品牌产品,绝不恶意损害民族品牌的形象,以实际行动为“品牌,让中国更受尊敬”贡献自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