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品牌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规定

日期:2017-09-18 浏览:745 来源:品牌联盟网

  品牌年度人物峰会为目前中国颇具影响力的个人品牌盛事,业已成为发现和推介为中国品牌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杰出人物的重要平台。

  品牌年度人物(包含中国十大品牌年度人物及品牌年度人物行业奖为品牌年度人物峰会组委会每年在峰会颁奖盛典上颁发的表彰荣誉。颁奖盛典每年以“谁为中国赢得尊敬?”为主题,不仅表彰“以中华情怀描绘品牌梦想蓝图,以民族智慧开创品牌全球格局”的年度品牌人物,同时,还为推动个人品牌标准的建立,打造年度品牌人物的权威奖项而努力。

  因此,作为中国品牌人的杰出代表,获奖者不仅要求在该年度在品牌领域或个人品牌维度有着卓越的表现,还要求他们在未来也能够严于律己,持之以恒,成为后来者的标杆与典范。

  品牌年度人物系列奖项并非终身荣誉,如发生以下情况,将予以撤销称号:

  1. 以弄虚作假的手段获得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

  2.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非法离境的;

  4. 被限制出境的;

  5. 被列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失信名单的;

  6. 道德品质败坏、腐化堕落,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

  7. 其它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德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品牌年度人物峰会组委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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