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联盟 章程

日期:2008-08-12 浏览:2508 来源:品牌中国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品牌联盟简称“品牌中国”,英文名称为“Brand  China  Industry Union”,缩写为“BCIU”,是中国品牌活动与传播第一平台,是目前中国影响力的品牌民间组织。联盟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

   第二条 联盟性质:联盟由在我国从事品牌咨询、品牌公关、品牌传播、品牌培训、品牌研究、品牌评估及其相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团和行业组织、知名企业、专业媒体自愿组成,是一个集联合性、专业性和平台性于一体的非法人行业联盟组织。联盟于2005年12月1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成立,著名经济学家、中国品牌理论大家艾丰教授担任联盟主席,现有300余名联盟专家、500余家协议媒体、800余家会员企业。

   第三条 联盟宗旨:联盟以“品牌,让中国更受尊敬”为使命,以“塑造中国品牌新形象、构建品牌世界新格局”为目标,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打造知名品牌服务,为知名企业创建世界品牌服务,是中国品牌标准建设的推动者、执行者和捍卫者,并将努力成为中国自主品牌的代言人。

   第四条 联盟业务:联盟策划组织的活动有“中国品牌节”、“品牌中国高峰论坛”(行业/区域)、“品牌中国总评榜”(华谱奖/金谱奖/地区榜)、“品牌中国年度人物”、“品牌中国月度沙龙”、“中国品牌经理人俱乐部”、“中国品牌经理人培训班”、“中国品牌大事记(年度、月度)”等。

   联盟旗下的品牌中国网(www.brandcn.com)秉承“网罗资讯?网聚资源?网创资本”的理念,是中国影响力的品牌门户网站之一。联盟定期推出《品牌中国电子周刊》、《品牌中国》杂志(季刊),编辑出版《品牌中国》系列丛书,并依托联盟旗下的媒体联盟为中国品牌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传播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联盟发起单位:相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团和行业组织、知名企业、专业媒体等单位。(发起单位详细名单请见品牌中国网“关于联盟”)

   第六条 联盟执行单位:品牌联盟投资控股集团是品牌中国的融资平台,品牌联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是品牌中国的运营实体和执行机构。

   第七条 联盟组织架构:

   1. 联盟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联盟的权力机关是联盟代表大会。联盟执行委员会在联盟代表大会闭会后,为联盟的决策机构,指导联盟开展工作,决定联盟重大事务,对外代表本联盟。执行委员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联盟聘请顾问若干名。

   2.品牌联盟执行委员会选举名誉主席若干名、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

   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行使执行委员会的职权,常务委员会对执行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委会每一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主席主持联盟事务,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执行主席为专职,主持联盟常务工作。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组成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联盟重要事项。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可分为专职副主席和兼职副主席。专职副主席、兼职副主席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主席、执行主席可连选连任。
 
   3. 执行主席组织并领导联盟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进展情况、提名秘书长人选,报执行委员会审议、任命副秘书长及聘任秘书处工作成员,召集和主持联盟执行委员会会议、监督、检查执行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和参加各种重大活动。不设执行主席时,其职责由秘书长代为行使。

   4. 联盟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专职副秘书长3至5名,兼职副秘书长若干名,新闻发言人1名。秘书处下设办公室、宣传中心、公关中心、活动中心、研究中心、对外合作部、策划部、媒介部、网络部、项目部、培训部、会务部、编辑部、设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行政部,实行中心总监领导下的部门经理负责制。

   5. 联盟学术机构为联盟专家团,设首席品牌专家1名,核心专家和专家各若干名。所有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华人、华侨中从事品牌研究、设计、传播、管理、策划等方面的专家和知名企业家均可获邀担任品牌联盟专家。专家的担任为终身制。核心专家的产生由联盟首席品牌专家提名报主席团审批通过。

   6. 联盟企业成员组成品牌联盟理事会,设理事长单位1名,副理事长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全国会员单位若干名,其负责人可以被选举担任联盟执行委员会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常委、执行委员等职务。

   7. 联盟可按国家行政区划设置组织:全国设品牌联盟;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设地方联盟,称为“品牌(省、自治区、直辖市名)联盟”,如“品牌中国(浙江)联盟”。地方联盟的组织框架参照联盟执行,联盟指导地方联盟开展工作。

   8. 联盟可根据行业设立行业品牌联盟等分支机构,称为“品牌中国(行业名)联盟”,如“品牌中国汽车产业联盟”。各地方联盟也可设立行业品牌联盟等行业组织,“品牌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名)(行业名)联盟”,如“品牌中国(浙江)民办教育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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