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联盟智库副主席、天明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姜明
姜明简介:
天明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姜明1966年8月生,河南固始人,天明集团创始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硕士、全球GFD在读,高级经济师。
社会职务:
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八届河南省政协常委、九届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市工商联执委;
十届民建中央委员、十届民建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九届十届民建中央财金委副主任、九届十届民建河南省委副主委、民建河南企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九届十届全国青联常委、中央直属机关青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常委、北京市青联常委、八届九届十届河南省青联副主席、各地驻沪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
河南省民营经济维权发展促进会会长、河南省个体私营协会副会长、 河南省广告协会副会长、河南省直中青年专家协会副主席;
首届中国创客领袖大会主席、双12创客日发起人、世界姜姓宗亲联谊总会会长、全球青年豫商领袖成长论坛主席、北京河南企业商会会长、品牌中国副主席、《中国企业家》杂志总发行人、河南省豫商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国际商会河南商会副会长、固始北京企业商会会长;
嵩山会常任理事、正和岛河南岛邻机构执行主席、豫企五百会主席团主席、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CEI中国企业研究所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博物馆书院理事;
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理事、中国青年志愿者常务理事、河南省天慈公益基金会理事长、中国大洋洲友好协会理事、河南省海外联谊会副会长;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北京学友会首任主席、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河南大学兼职教授、清华大学河南校友会副会长、清华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企业家委员会委员;
公安部特邀监督员、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建言献策:
姜明积极履行社会职务职责,在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期间,提出了《立法促进公民文明素质教育》、《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识》等议案及《发展慈善事业构建和谐社会》、《倡导设立中国品牌节支持中国自主品牌发展》、《在河南设立中原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倡导建立环保节能顺风车制度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关于“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城镇化建设”的建议》、《关于“改良出租车服务系统减少城市机动车数量增长促进城市交通畅通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建议》等建议。
期间,曾受到习近平、胡锦涛、李克强、温家宝、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李长春等领导的亲切接见。
2014年3月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姜明等36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合署名提出废除集资诈骗罪死刑的议案。2015年8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废除集资诈骗罪等9个死刑罪名。为记录这一法治历程,姜明等人在取消集资诈骗罪死刑一事的具体推进过程将在中国金融博物馆永久展示。
在担任河南省政协常委期间,提出了《打造好河南这块”品牌“》、《树河南形象 倡诚信经营》、《振兴中原文化》等提案。在《人民日报》发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民营企业家大有可为》、在《经济日报》发表《企业家心里要有社会》、在《河南日报》发表《实现中原崛起 民营企业家大有可为》等文章,受到时任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河南省省长李成玉的充分肯定。
慈善公益:
姜明认为,一个人来到世上,就应该做一点对这个世界和人类有益的事情。慈悲为怀,宽怀为本,积德行善,与人为善,做一个有善心、有爱心、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要常怀感恩之心,多做雪中送炭、扶贫济困的事情。这是姜明的人生观,也是姜明的做人准则。
创办天明集团后,姜明持续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始终牢记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公民责任,把“奉献爱心、回馈社会、慈善公益、扶贫济困”作为天明的核心价值观,唯一连续两年获得中原雇主社会责任感企业,为公益事业累计捐赠现金1.28亿元。
姜明先后荣获“中国慈善排行榜100位上榜企业家”,“河南十大慈善人物”,“感动河南十大爱心人物奖”等称号,受邀参加比尔 ? 盖茨、巴菲特慈善晚宴,被全国政协副主席、河南省委原书记卢展工称为“侠商、义商”。
社会活动:
2015年 受邀参加法国总统奥朗德与中国企业家代表早餐会;
2014年 受邀赴美参加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五次中美商业领袖圆桌会议”,并在哈佛大学中国论坛上发表演讲;
2013年 陪同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率领大陆经济界专家访问团赴台参加“2013两岸财经论坛”;
2012年 作为陈昌智副委员长代表团成员访问美国;
2010年 作为中国青年代表访问美国,并出席团中央全国青联与美国青年领袖理事会建立30周年纪念活动;
2009年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团成员访问俄罗斯;
2004年 应美国青年政治领袖理事会邀请,作为中国青年代表团成员访问美国;同年,作为中国大陆唯一演讲嘉宾参加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主办的《龙汇中华》首届华人青年论坛;
2001年 为光华管理学院高层工商管理硕士(EMBA)演讲《民营企业如何基业常青》,成为河南省登上北大讲坛的第一位企业家;
1994年 作为中国青年代表团成员访问韩国。
获得荣誉:
2011年,荣获”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进个人“;
2010年,荣获“首届河南经济年度人物”,“王亥杯 · 华商杰出人物奖”;
2009年,荣获“河南省志愿服务事业杰出贡献奖”;
2008年,当选“河南省改革开放30年民企30人”;
2007年,当选“十大风云豫商”;
2006年,被中央五部委评为“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005年,被河南省委统战部评为“河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004年,当选“河南省劳动模范”;
2001年,在布鲁塞尔欧盟议会大厦荣获“世界优秀青年企业家大奖”,成为获此殊荣的第一位中国人;
2000年,荣获“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1999年,荣获“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管理者”;
1995年,当选“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