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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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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 X活动有关问题的复函
X X X X股份有限公司
X X X 总经理:
您好!
贵公司X 月X日送来的函件收到。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本公司有关领导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由贵公司委托本公司策划和实施的X X活动,已于日前结束。本公司认为,这一活动总体上是成功的,舆论反响也是好的。至于活动中出现的个别操作失误,对整个活动并无大的影响。何况,造成这一失误的原因,与贵公司某些现场执行人员自行其事、不按实施计划执行有一定关系,似不应由本公司承担全部职责。所以,贵公司据此提出要扣除合同中议定的公关服务费用,似于理不合。敬请贵公司领导重新审议此事。本公司不希望因为这一细节问题而诉诸法律,并因此影响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
专此复函,顺颂商祺!
上海X X 公共关系有限公司(盖章)
2000年X 月X日 |
从致函对象和内容来看,公共关系事务中所需撰写的公函,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政府有关部门(有时还包括某些代行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为致函对象的。有公共关系实务经验的朋友都知道,社会组织的公共关系部门或专业公共关系机构在举办(或承办)某些活动、处理(或代理)某些事务时,往往必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同意和批准。这就需要撰写一份专门的公函,递交有关主管部门,对需要呈批的有关活动、事务的具体情况作一陈述,并用附件的形式报上有关材料,以供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和考虑,争取他们的同意和批准。范文1-13和1-14即属这一类型的公函。
范文1-13是上海某公共关系公司送呈市政府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一份公函,所联系事务为客户委托的其全球董事会主席一行抵(离)上海时的贵宾接待事宜。这一事务,按原有规定,须经主管地方外资企业工作的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同意后,再去机场、边防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这一程序现似已有所简化,且各地不尽相同)。所以,这份公函,除了应说明所需呈批的事务外,还必须重点陈述要求主管部门批准这一事务的理由。对此,范文强调了四点:一是X X X X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排名居前的著名跨国公司;二是到访者现任该企业全球董事会主席要职,并且是上海市市长顾问会议成员;三是到访者此次访沪虽为私人访问,但仍要拜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商谈扩大投资事宜;最后,则是对于这样一位人士,理应让他及其夫人和随从人员在有关程序上感到舒适和方便。这四点理由无疑是颇有说服力的,容易引起政府主管部门的充分重视,并很快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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