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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店无证销售隐形眼镜护理液

作者:李少威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07-11-27

    26日下午,东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区温南路查处了一家眼镜店。该眼镜店出售多类隐形眼镜护理液,但未取得相关证照。

    检查人员称,很多眼镜店都有隐形眼镜护理液出售,但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均属三类医疗器械,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检查人员还称,目前东莞市隐形眼镜验配大多与一般眼镜验配一同经营,但药监部门要求眼镜店必须为隐形眼镜开辟专门的区域。眼镜店须在专门区域设洗手设施和洗手烘干机,保证顾客手在洁净的状态下,试戴隐形眼镜。并且要配备屈率仪和裂隙灯等仪器,专门区域要定期进行紫外线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