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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称关闭小煤矿某些地方搪塞中央

作者:张沉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        更新时间:2007-6-6

    6月5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全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现场会上说,目前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小煤矿工作,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死灰复燃、甚至搪塞,关闭工作反弹。

    李毅中强调,年初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对10个重点省市的专项督查发现,列入第一批关闭名单、理应在2006年4月底关闭到位的矿井,以及第二批中按规定应当在2006年底关闭到位的3万吨及其以下的瓦斯突出、水患严重矿井,有的只是对井口做了简单的封堵处理,地面生产运输设施都没有拆除,事实上处在暂时停产状态,随时可以恢复生产。由于煤炭市场需求旺盛、价格高,一些已关闭和停产整顿小煤矿违法冒险、擅自恢复生产。说明一些地方监管不严、惩处不力,无证非法采矿屡禁不绝。同时,一些地方以资产整合代替资源整合,将两个以上资源范围互不搭界、甚至非同一矿区的小矿,勉强拼凑成为一个大矿,一证多井、多套生产系统,小煤矿名称由“矿”变“井”。有的借整合之机为应关闭的小煤矿留后路、开便门。某些产煤市地公告的第二批关闭名单中,96%以上的关闭矿井纳入整合对象。

    李毅中说,整顿关闭全国小煤矿生产矿井约有23000处,到2007年底可望关闭10000余处,尚有12000余处。目前,新建和改扩建就是15000处,规模偏小、数量偏大,形成小煤矿一边关闭一边新建、数量居高不下的不正常现象。由此看来,“十一五”期间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任务仍然很艰巨。 

    为此,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地要加大关闭力度和扩大关井数量;要把住新建小煤矿的审批关,一律停止30万吨以下小煤矿的审批;同时,提高资源、土地、环境、安全、技术、人工等方面的成本标准,提高煤炭产业准入门槛,并要依此建立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