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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品牌再刮"克隆风" [附:疑似"克隆"车型名单]

作者:沈欣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更新时间:2007-9-4

    日前,德国两大汽车制造巨头奔驰和宝马不约而同地把目光瞄准了中国河北一家汽车制造企业——双环汽车,与之相关的并非合资合作,而是一场似乎要打起来的官司。奔驰和宝马不约而同地声称将在适当时机起诉双环的两款产品CEO越野车以及微型车小贵族侵犯了两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于是,一场关于国内汽车企业的克隆风是否正确的争论再次被业内人士所关注。

    宝马奔驰欲起诉双环侵权

    据了解,此次知识产权争议的导火线是双环汽车的“小贵族”车型,据引进“小贵族”的德国经销商透露,“小贵族”将可能以7000欧元的价格创造欧洲最廉价轿车纪录。目前,双环小贵族在国内的厂商指导价为3.69万至4.99万元人民币。戴-克集团在华发言人指出,双环汽车方面出产的一款轿车和奔驰的“Smart”车型存在“显而易见的相似”。

    与此同时,德国宝马汽车也开始关注起双环汽车生产的另一款与宝马X5有相似之处的SUV车型双环CEO,这款车目前在中国的销售价格最高配置的也不超过13万元,与价格超过80万元的宝马X5相比价格优势确实异常明显。

    而欧洲的双环进口商对此却不很在意,他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产的“双环小贵族”的价格定位和“Smart”是完全不同的,而且质量上也不是一个档次,购买它的人群与Smart完全不存在交叉,也没有竞争关系。

    双环不认为相似构成抄袭

    对于上述两家汽车巨头的关注,双环公司似乎并不在意,其发言人称双环的设计并不触犯法律,属于合法产品。

    双环发言人对媒体说:“小贵族和双环CEO是得到中国政府批准,符合中国法律的一款产品。”同时,该发言人还解释到,双环小贵族只是一款在中国上市销售的车型,并没有出口的打算,况且在某一点设计上相似就说抄袭或者侵权未免说不过去。

    而在此之前,双环也曾因为其另一款产品——“来宝S-RV”引起本田公司起诉。2003年11月13日,本田以CRV的整体和前后保险杠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受到双环“来宝S-RV”车型侵犯为由,将双环及其经销商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但2006年3月7日,中国专利委员会做出审查决定书,宣告本田状告双环涉案外观侵权无效。

    国产疑似“克隆”的车型

    奇瑞QQ——通用雪佛兰SPARK

    双环SRV——本田CR-V

    双环小贵族——奔驰SMART

    双环CEO——宝马X5

    比亚迪F3——丰田花冠

    长城炫丽——丰田Yaris和Ist

    长城酷熊——丰田新老款的bB

    长城精灵——菲亚特熊猫

    长城赛弗——丰田HiluxSurf

    专家说法:自主品牌“克隆”情有可原

    对于所谓汽车设计“克隆”是否违反知识产权法,或者说是否侵权,法律界专家认为应该有三个界限,第一是法律上明确规定有知识产权保护的部分,这个是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的;其次为中间的“灰色”地带,比如过期专利。

    而专家认为国内的自主品牌企业就是正在利用这个“灰色”地带,并且认为这样的利用应该是给予鼓励的。是否构成抄袭是由一个品牌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决定的。

    比如丰田、通用等企业是不可能去抄袭设计的,但是当一个汽车企业在发展初期非常弱小,它可能会做一些雷同的设计,但是如果一个企业不是永远甘当老二,它就不会一直走抄袭的路线。比如奇瑞和吉利,可能他们在初期发展的时候会有抄袭的痕迹,但是他们在最新的产品上是不可能抄袭的,并将逐步形成自己一套发展思路和流派。

    汽车行业专家总结说,目前,国内低端的汽车企业确实模仿比较厉害,这是由于国内的企业和设计公司的整车开发设计能力不强,所以模仿成为他们起步的主要方式。

    而且,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在汽车设计的某一点上不能模仿。一些汽车上通用的设计全世界都参考利用,这些没有专利的结构是人类共同的知识成果,因为汽车这个产品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不可能相互之间完全不一样,比如一辆车是四个轮子,不可能设计成五个轮子。汽车有一些共享的技术,对手之间也会定期拆开彼此的产品,寻找值得学习的地方,这种学习就很好。(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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