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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联邦共和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发布时间:2006.5.26        更新时间:2006-5-26

尽管巴西联邦政府和有关机构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市场信息盗版软件和产品继续泛滥。巴西软件商会调查,2005年,每100件个人计算机,有64件为非正版产品。
  
  2003年以来,巴西当局采取了严厉打击走私行动,盗版产品仍然居高不下。2003年盗版软件占市场销售的61%,2004年上升到64%,2005年与上年持平。随着巴西信息产品增长(年增长20%),盗版软件给国民经济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2003年,巴西盗版和走私产品造成行业损失(价格差异)5.19亿美元,2004年达到6.59亿美元,2005年上升到7.6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
  
  里约州工业联合会调查:93.8%的青年购买盗版产品,盗版产品销售最多的是CD(82%)、DVD(60%)、其次是圆珠笔、打火机和剃须刀、手表、电子产品和计算机(31%)等。
  
  在拉美,信息产品盗版软件和走私产品占市场销售的63%,经济损失12.6亿美元,2004年占66%,损失15.4亿美元,2005年占68%,损失20.2亿美元。
  
  信息产品盗版产品遍及世界,2005年美国因此经济损失68.9亿美元,中国损失38.8亿美元,法国损失31.9亿美元,德国、英国、俄罗斯、日本和意大利损失皆在15亿美元以上。
  
  全世界盗版信息产品占市场销售的份额达到35%,其中越南和津巴布韦最高,占90%,印度尼西亚占87%,中国和巴基斯坦占86%,德国占27%,美国占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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