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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体系日趋完善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4-10
  

记者近日从贵州省知识产权局获悉,贵州省专利行政执法体系日趋完善,执法深度和广度得到加强。目前全省多数市(州、地)知识产权局基本具备了独立开展专利行政执法的能力,县级知识产权局可以调解专利纠纷。

为强化专利行政保护,2003年,贵州省制定并开始实施《贵州省专利保护条

例》,明确市(州、地)知识产权局全面开展各项专利行政执法和执法主体的职责、权限,强化全省专利行政执法的法律基础。从专利案件管辖、执法人员回避、案件立案与受理、调查取证规则、口头审理程序、处理与处罚决定程序等各个方面进一步细化了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贵州省知识产权局还制定了《专利纠纷调处暂行规定》和《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案件暂行规定》,与"条例"同步配套施行,制定并发布《专利行政处罚听证规则》、《专利案件公告管理办法》、《行政执法责任与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专利行政执法专用法律文书样式》等7项执法管理制度,使专利行政执法"公正、简便、快捷、高效",为全省专利行政执法走向规范管理和高效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2002年至2007年,贵州省专利行政执法全面展开,共办理专利侵权案件55件,比前5年增长41.0%,共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案件262件。贵州省专利行政执法还在时效上做文章,严格按照《贵州省专利保护条件》规定的办案周期办理,及时办理各类专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