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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企业自生能力这个概念,是在当时已经非常明确提出来了,还是过去若干年慢慢发展成了较全面的理论?
林毅夫:当时使用企业自生能力这个词,并没有特意提出来讨论。随着对中国改革发展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功、失败进行对比后,在1998年参加美国经济学会年会时,发表一篇文章之后才明确把“自生能力”这个概念放在标题上,作为重要新概念进行探讨。
《第一财经日报》:过去解释中国渐进改革为什么成功,可能更多从制度变迁角度分析。从企业自生角度看,比较微观,但看起来更直接。如果从制度变迁角度看可能与大家的生活更贴近,更容易理解,但又似乎有点空谈。要比较这两种不同视角,你怎么看?
林毅夫:不同理论、不同主张的人,会用不同的方式解释问题。
确实,例如,苏联通过“休克疗法”改革,但经济发展很差,他们会说,需要一段时间制度才能建立。从现在的事实看,它改革十几年了,对于原来那些没有自生能力的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预算的约束,各种明的、暗的补贴实际上还存在。
就是说,它在“休克疗法”十多年以后,没有真正建立起预算约束的制度体系。从这样的角度看,时间还不是主要的问题。
反过来看我们渐进的改革。无可否认的是,在所有的改革国家当中,中国可能算是最接近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
所以能这样,就是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创造条件解决企业没有自生能力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消除了、解决了,比较接近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就能够逐步被建立起来。
《第一财经日报》:也就是说,自生能力的概念可能更多是与发展经济学背景相关,未必一定放在转型经济学背景下解释?
林毅夫:发展跟转型相关。随着经济的发展,比较优势会不断变化,企业有自生能力的这种形态也会不断变化。
比如,在发展的极端早期,可能农业有比较优势,那么,只有农场才有生存能力。随着工业化进程推进,早期,大部分国家可能劳动力相对多,资本相对短缺,那么,只有在劳动力相对密集的产业中的企业才有自生能力。随着资本的积累,资本变得相对丰富,劳动力相对短缺,比较优势就变了,只有在资本密集型产业中企业才有自生能力。所以,从发展的角度看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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