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广告人和营销人士都认为金嗓子请肥罗代言是一个广告界的败笔,二者没有很好的关联,广告画面制作粗糙,但实际上是这样吗,还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们营销人士犯了一个错误,以自己理论的观点臆断实际的销售行为。实际上,肥罗没有给金嗓子作代言,只是和江总吃了一顿饭,照了一张相片,金嗓子就用了30万美元,却足足打了4年广告。
有明星做客户见证,金嗓子销量还是不错的。要不金嗓子会打4年这个广告,连改都不改。一是它没有办法改,非授权使用肥罗相片;二是创造假象,只要金嗓子和肥罗有联系就行。
至于很多人说金嗓子没有制造有效关联,跟肥罗没有契合点,话是这么说,可是当消费者买金嗓子时谁去考虑这个关联。
要说关联的话,姚明和麦当劳、可口可乐有什么关联,刘翔和伊利的牛奶有什么关联,他们不也是通过明星代言,传递一种喜爱偏好吗。从某种角度,金嗓子是一种只需肥罗见证,不需肥罗关联的产品,而且广告语诉求很清晰,“保护嗓子,请用金嗓子喉宝。”
我们知道广告有一种策略就是简单直接,人的大脑往往是拒绝复杂,尤其旨在攻击人们潜意识的广告,更是越简单越直白越好,只要你得诉求清晰直接,长期坚持就最容易进入消费者的长期记忆。
相反我们很多著名4A广告公司,做了很多精彩美妙的广告,往往能够给人带去艺术享受,但是很可能是一个叫好不叫座,让人爱不让人记住。
尽管金嗓子所用策略上不了台面,但是这是一种低成本运作的方法。
至于现在正在请卡卡,就是为了消除肥罗的负面影响,另外也是进军奥运营销和国际化的一步棋。
前段时间和一个记者聊天,谈到什么是有效的广告。我说你看电视上一播就是好多年,消费者都讨厌的广告才是真正的“好广告”。因为它们直接有效。
相反经常获奖的广告怎么总是昙花一现,仅仅播一年就撤了,就是因为终端没效。
所以我本人是非常赞同“利用”名人广告的。
金嗓子这则广告实际上体现了企业的营销智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