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设置及推介办法
一、组织办法
1、为确保推介活动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维护主办单位和参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推介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家评审与社会公众参与结合的评选办法。
3、推介对象的考评周期为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4、评审团投票结果占评选积分的45%比例;指定短信平台短信投票占评选积分的30%比例;指定网站网上投票占评选积分的15%比例;第三方数据占评选积分的10%比例,上述四项积分加权计算结果为各奖项最终排序。
二、推介奖项设置
2008最受女性喜爱的美容连锁品牌; 2008最受女性喜爱休闲女装品牌;
2008最受女性喜爱内衣品牌; 2008最受女性喜爱的女鞋品牌;
2008最受女性喜爱的化妆品品牌; 2008最受女性喜爱饰品品牌;
2008最受女性喜爱的职业女装品牌; 2008最受女性喜爱的家纺品牌
三、推介组织结构
1、邀请高层领导、著名社会活动家及有关方面权威人士担任名誉主任或主席、副主席。
2、联合主办单位负责人及获邀的专家等共同组成2008品牌中国女性品牌推介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推介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3、由各主办单位邀请的品牌专家、著名经济学家、知名企业家、传媒领袖等有关方面权威人士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邀请独立的学术机构担任学术支持。
4、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办公室,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推介活动的实施工作。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推报候选名单(2008年3月1日—2007年3月25日)
由行业协会、社团、专业研究机构、媒体或专家推荐、社会征选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候选资料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第二阶段:提名候选人公示(2008年4月1日—2008年4月30日)
评审团根据报名名单对其进行初步审核,召开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提名候选名单,名单在指定网站品牌中国网(www.brandcn.com)、新浪网公示,在网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网上投票和短信投票。
第三阶段:最终评选结果(2008年5月中旬)
评审团对入围名单进行评审后,由公证处公证,进行无记名投票,计算各候选名单的最终票数,按得票数多少排序,评出各大奖项。
五、推介标准
1、自主品牌:企业对建设自主品牌体系有明确的规划,产品的核心技术、主要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行业地位:品牌在行业内具有强大影响力,业绩持续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行业中提出突破性的品牌主张。
3、品牌购买:企业本年度有突出业绩表现,对行业的成长有明显的拉升或带动作用。
4、品牌活跃度:企业本年度发动一系列品牌运动,品牌形象不断深化,品牌创意不断创新。
5、消费者影响力:品牌运动持续对消费者产生强影响力,使企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有重大提升。
6、社会责任:诚信经营,秉持市场经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六、申报材料
1、请认真填写参评资料,传真或邮寄到指定的地址。
2、提交企业或个人的事迹材料(3000字内,A4纸小4号宋体字打印),Word格式电子文档一份,图片及视频资料单独刻制光盘。
3、入围个人、品牌(企业)、媒体参评材料请于2008年4月1日前将所需资料提交“2008品牌中国女性品牌推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4、上述材料参评人自行承担所提交材料的法律责任,组委会有权公开发布、出版。
5、关于取消荣誉称号
以上所有奖项获得者如有违反法律受到制裁或有严重侵犯评选活动声誉的行为发生时,组委会有权向社会声明取消其相应荣誉称号或提名荣誉称号。
6、本办法由2008品牌中国女性品牌推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修订、解释。
品牌中国女性品牌推介活动组委会
二OO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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