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成为品牌联盟理事会成员?

日期:2008-08-12 浏览:1019 来源:品牌中国网


   三、成员权利

   品牌联盟(Topbrand Union)理事会成员分为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三个类别,不同类别享受不同权利:

   ㈠ 品牌联盟理事会会员单位权利:

   1. 提出本联盟章程修改草案;

   2. 出席联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联盟的重大事项;

   3. 听取和审查执行委员会报告、联盟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选举执行委员会;

   5. 对联盟秘书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并进行监督。

   6. 享有“品牌联盟”徽标使用权;

   7. 可按照统一格式对外使用“品牌联盟成员单位”名义;

   8. 免费在品牌中国网发布会员最新动态;

   9. 免费定期获赠《品牌中国杂志(季刊)》、品牌中国电子周报等最新资讯;

   10.免费受邀参加品牌中国月度沙龙、联盟代表大会等联盟内部活动;

   11.单位主要领导有机会受邀在品牌中国大型活动中担任评审委员;

   12.同等条件下优先作为联盟大型活动的合作单位;

   13.参与联盟的各项大型活动,可享受门票价格5折优惠;

   14.优先共享联盟的品牌资源、媒体资源、专家资源和客户资源等;

   ㈡ 品牌联盟理事会理事单位权利:

   除会员单位享受的14条外,还增加以下待遇:

   15.获赠《品牌中国周刊》半版彩色广告(价值4万元);

   16.单位主要领导接受《品牌中国周刊》专访1次(2000字配图);

   17.单位主要领导受邀在品牌中国大型活动中担任评审委员1次;

   18.单位主要领导有机会受邀在品牌中国大型活动中担任演讲嘉宾;

   19.获赠高级品牌经理人培训名额1人次。

   ㈢ 品牌联盟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权利:

   除会员单位享受的14条外,还增加以下待遇:

   20.获赠《品牌中国周刊》整版彩色广告(价值8万元);

   21.单位主要领导人接受《品牌中国周刊》专访1次(3000字配图);

   22.单位主要领导受邀在品牌中国各大型活动中担任评审委员1次、演讲或对话嘉宾1次;

   23.单位领导有机会受邀在品牌中国大型活动中担任开奖或颁奖嘉宾;

   24.获赠高级品牌经理人培训名额2人次;

   25.获赠所在或相关行业品牌研究报告1份。
 
   (说明:会员单位享受1-14条,理事单位享受1-19条,常务理事单位享受1-14、20-25条。)

   四、联系我们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6号铸诚大厦B座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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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010-51582110  010-51581866转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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